
婚姻家事
广州离婚财产分割实务:房产、车辆、存款如何分配?
2026-04-26
1532阅读
广州离婚财产分割实务
一、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
根据《民法典》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为夫妻共同财产:
1. 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
2. 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
3. 知识产权的收益
4.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(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)
5.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
二、房产分割实务
**婚前购房**:
一方婚前全款购房,登记在自己名下:属于个人财产
一方婚前首付,婚后共同还贷:房产归登记方,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补偿
**婚后购房**:
婚后购买,无论登记在谁名下,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
父母出资购房:有约定按约定,无约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
**广州实务操作**:
房产价值可通过双方协商或委托评估机构确定
取得房产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折价款
贷款未还清的,需与银行协商变更借款人
三、车辆分割
婚后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
分割时可协商归一方所有,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
车辆价值可参考二手车市场价或委托评估
四、存款和股票分割
**银行存款**:
婚姻存续期间的存款属于共同财产
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查询对方银行账户
**股票、基金**:
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股票、基金属于共同财产
分割时可协商折价或出售后分割价款
五、债务处理
**夫妻共同债务**:
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
夫妻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
用于夫妻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
**个人债务**:
一方婚前所负债务
一方未经对方同意,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
**温馨提示**:离婚财产分割涉及重大利益,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,必要时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。
